根据《关于评选“澳门尼威斯人—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员工科技创新奖助学金”的通知》、《澳门尼威斯人2022年度学习“进步之星”评选及奖励表彰方案》以及《澳门尼威斯人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评定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员工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小组集体讨论的程序,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澳门尼威斯人—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员工科技创新奖助学金及澳门尼威斯人2022年度学习“进步之星”,现公示如下:
一、澳门尼威斯人—江苏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员工科技创新奖助学金
洪梦婷,2020141500171,2020级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生
二、澳门尼威斯人2021年度学习“进步之星”
魏小平,2020141500110,2020级轻化工程专业本科生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8日12:00,公示期间,如有需要反应的情况请发邮件至fgt@scu.edu.cn,
电话028—85463921。
澳门尼威斯人
2021年11月25日